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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区管理规定
一、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评标区是开展建设工程项目评标活动的专用场所,只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管人员,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方可进入。
二、进入评标区的人员须在交易中心所设的签到处签到。并将所有通讯工具关闭,交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登记、保管。
三、评标区实行工作证进入制度。进入评标区的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证,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在签到处领取工作证,并佩戴进入,直至评标结束离开评标区。
招投标监管人员应佩戴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核发的工作证或行政执法证进入评标区。
四、在评标委员会成员到齐之前,非监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打开选取专家操作室及监督室,不得与选取专家操作人员或监督人员通话。
五、除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在评标委员会成员到齐之前不得打开或使用评标专用电脑。
六、评标过程中,评标区须保持肃静,任何人不得在评标室门外大声喧哗。
七、除监管人员外,进入评标室人员在评标结束前不得中途离开评标区,不得使用已经封存的通讯工具,不得进入其他评标室。
八、评标工作结束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发放保管的通讯工具,并收回交易中心核发的工作证。
九、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由行政监督部门视情节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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