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业企业不得从事任何施工活动。现将我市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业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鉴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所以对于本次公示的企业名单今后有变化的,交易中心将及时动态更新。
特此通知。
附件:
1、佛山市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1)禅 城 区 2)南
海 区 3)顺 德 区 4)三
水 区 5)高 明 区
2、佛山市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1)禅 城 区 2)南
海 区 3)顺 德 区 4)三
水 区 5)高 明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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